一汽车载液化气突然爆炸,火焰近10米高,
1月11日下午2点多广东潮州潮安区 省道线古巷文化中心附近路段 出现了惊险一幕 一辆汽车发生爆炸 而车上还装着3个液化气瓶 该辆汽车尾部先是有明火燃烧 随着一声巨响 汽车发生爆炸 爆炸时冒出的火焰有近10米高 事故车辆还停留在原地 车体已经被完全烧焦后尾箱处 可以看到一颗开裂的液化气瓶 另外两个没有发生爆炸的液化气瓶 已被转移到汽车旁边 现场散发着一股难闻的烧焦气味 附近一些建筑的玻璃窗 被爆炸产生的冲击波震碎 在距离汽车约20米处 还能看到散落的汽车铁皮 事发时当时有一个70多岁的阿婆 爆炸当时自己一个人在家 爆炸之后不及反应 然后就被震碎的玻璃片划伤了脚 幸好医院缝了三针 据了解爆炸的是一辆小面包车 当时是从临镇买了三瓶液化气 经过古巷镇临时停车时发生了意外 此事发生后,市、区领导高度重视,潮安区迅速召开紧急会议,举一反三,全面部署开展相关隐患排查整治,同时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对事发原因进行调查。该区表示,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予以查处。 气瓶使用不当,相当于炸弹!!《气瓶不正确放置的危害》视频 ↓↓↓ 气瓶使用和放置要求一、气瓶使用 气瓶使用前安全检查重点 1.外表是否有腐蚀、变形、磨损、裂痕; 2.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是否清晰可见; 3.盛装气体是否符合作业要求; 4.附件是否齐全、是否泄漏、磨损及接头松懈; 5.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6.氧气瓶和瓶阀有无沾有油脂; 7.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氧气瓶: 1.氧气瓶里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1Mpa剩余压力,严防乙炔倒灌引起爆炸。 2.禁止用沾染油类的手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3.氧气瓶不能强烈碰撞。禁止采用抛、摔及其它容易引撞击的方法进行装卸或搬运,严禁用起重机吊运。 4.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有机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产生静电火花而造成燃烧。 5.冬天,气瓶的减压器和管系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使用铁器一类的东西猛击气瓶,更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丝,以防止氧气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6.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乙炔瓶: 1.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2.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3.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4.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5.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6.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余压。 7.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起重机和手拉葫芦吊装搬运。 二、气瓶放置 1.氧气瓶、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电气设备、油脂及其他易燃物品。 2.乙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倒使用,对已卧倒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 3.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4.乙炔瓶放置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5.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大于5m。 6.氧气瓶、乙炔瓶需定置摆放并且划线,使用黄线规格50mm。 气焊作业危险源辨识清单(通用版)危险点 防范类型 预控措施 气瓶直接受热 容器爆炸火灾 1.气瓶避免阳光曝晒,须远离明火或热源。 2.氧气瓶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 3.乙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的库房里,必须直立放置;周围设立防火防爆标志,并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乙炔瓶不能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防止曝晒,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严禁用火烘烤。搬运时的温度要保证在40℃以下,乙炔瓶表面温度不能超过40℃。 5.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装有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宜开启3/4转。 气瓶受剧烈震动或撞击 容器爆炸火灾 1.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防止脆裂爆炸,氧气瓶要有瓶帽和防震圈。 2.禁止敲击和碰撞,气瓶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放气过快产生静电火化 1.氧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0.1~0.2Mpa表压余气。 2.乙炔瓶剩余压力应符合:0~15℃时不低于0.1Mpa;15~25℃时不低于0.2Mpa。使用时乙炔工作压力禁止超过0.Mpa。 气瓶超期未做检验 容器爆炸火灾 1.应按规定每3年定期进行技术检查,使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气瓶均不准使用。 2.乙炔瓶的瓶阀,易熔塞等处用肥皂水检验。 3.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气瓶中混入可燃气体 容器爆炸火灾 1.禁止把氧气瓶与乙炔瓶或其他可燃气瓶、可燃物同车运输。 2.严禁滥用气瓶。 氧气瓶粘附油脂 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或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降压器及管路接触。 乙炔气瓶的多孔性填料下沉形成净空间 火灾 乙炔瓶不能受剧烈震动和下墩,以免填料下沉形成空间。 乙炔瓶卧放或大量使用乙炔时丙酮随同流出 容器爆炸火灾 乙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应直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使用已卧放的乙炔瓶,必须直立后静置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氧气乙炔胶管制造质量不符合要求 火灾 1.应使用正式厂家合格产品,胶管应具有足够的抗压强度和阻燃特性。 2.在保存、运输和使用时必须注意维护,保持胶管的清洁和不受损坏。 由于磨损、重压硬伤,腐蚀或保管维护不善致使胶管老化,强度降低或漏气 火灾 新胶管在使用前,必须先把胶管内壁滑石粉吹除干净,防止割、焊炬的通道被堵塞,在使用中避免受外界挤压和机械损伤,不得与酸、碱、油类物质接触,不得将管身折叠。 胶管里形成乙炔与氧气或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 火灾 氧气与乙炔胶管不得互相混用和代用,不得用氧气吹除乙炔管内的堵塞物,同时应随时检查和消除割、焊炬的漏气或堵塞等缺陷,防止在胶管内形成氧气与乙炔的混合气体。 产生回火 容器爆炸火灾 气割操作需要巨大的氧气输出量,因此与氧气表高压端连接的气瓶阀门应全打开,以保证提供足够的流量和稳定压力,防止低压表虽已表示工作压力,但使用时压力突然下降,导致发生回火并可能倒燃进入氧气胶管而引起爆炸。 气焊、气割作业烧伤或发生爆炸 容器爆炸火灾灼伤 1.焊炬、割炬点火前应检查各连接处及胶带的严密性。 2.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物,不得将点燃的焊炬、割炬作照明。 3.气割时应有防止割件倾倒、坠落的措施。 4.气瓶不得与带电体接触,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 5.乙炔瓶应直立使用,氧、乙炔瓶的最小安全距离为5m。 来源:江苏安全生产 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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