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年度长沙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优秀单位及个人正式公示。

经自愿申报、各级审核推荐、年市文明委全体会议审议,现对年度长沙市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文明(标兵)单位、“四同”创建管理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窗口示范单位、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集市、文明餐饮示范店、“诚信之星”、文明(标兵)校园、文明家庭等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自公示之日起向长沙市文明办反映。来信、来电等请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公示时间:年4月29日—年5月8日

电子邮箱:ccswm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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