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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作为国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方面,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然而任何一项新产业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总是存在技术、制度、社会认知、习惯、法律等种种障碍,但我们必须顺势而为,抢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制高点。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目前正处于商业化阶段,具体将面临那些问题和挑战,以及如何有效解决以保障产业顺利发展有待于各方共同努力,作为法律从业者,本文主要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遭遇的相关前沿法律问题进行简单的研究,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关于智能网联汽车概念

0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在年4月3日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测试管理规范”)中第二十八条:“本规范所称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X(人、车、路、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智能网联汽车通常也被称为智能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等。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有条件自动驾驶是指系统完成所有驾驶操作,根据系统请求,驾驶人需要提供适当的干预;高度自动驾驶是指系统完成所有驾驶操作,特定环境下系统会向驾驶人提出响应请求,驾驶人可以对系统请求不进行响应;完全自动驾驶是指系统可以完成驾驶人能够完成的所有道路环境下的操作,不需要驾驶人介入。”02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委于年2月10日联合印发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下称“发展战略”)文件中对智能汽车的定义:“智能汽车是指通过搭载先进传感器等装置,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具有自动驾驶功能,逐步成为智能移动空间和应用终端的新一代汽车。智能汽车通常又称为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等。”以上两份文件均对智能网联汽车作出了定义,虽定义内容存在比较大的差异,但只是从不同方面进行定义,测试管理规范主要从技术角度进行定义,而发展战略主要从使用功能角度进行定义,但核心内容均是通过智能化的传感器等,利用人工智能及网络,最终实现替代人来进行驾驶。03从智能网联汽车的定义,可以看出智能网联汽车的核心技术为“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且更准确的应当为智能化传感器,作为智能网联汽车的“五官”,更快更准确的获取相关数据并进行准确处理是智能网联汽车的核心,这也是作为智能网联汽车车企必须要掌握的技术。从法律角度,每台智能网联汽车通过智能传感器收集、处理并上传存储相关行车数据都必将最终由主机厂控制和处理,而主机厂控制的每台智能网联汽车的行车数据就成为判定智能网联汽车相关责任及处理相关问题的关键,从而必然成为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的最主要主体。故作为主机厂的汽车制造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必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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